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2年8月22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的工资支付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工资支付及监督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维护正常劳动秩序和社会稳定。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每年公布一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选择确定本辖区内企业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结合劳动力市场价格、企业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企业确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经贸、工商、税务、建设、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企业工资支付的管理工作。第八条各级工会依法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实施监督,有权制止企业的违法行为。第二章工资支付第九条企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协商形式,依法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并在本企业公布,同时报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第十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工资支付内容。工资支付内容主要包括: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支付事项。第十一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支付。第十二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委托他人领取工资的,受委托人在代领工资时,应当向企业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劳动者本人或者受委托人在领取工资时,应当签名盖章。企业支付工资(含委托代发工资)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个人的工资清单。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将工资存入劳动者本人的账户。企业支付工资应当制发工资支付表。工资支付表应当载明发放单位、发放时间、发放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应发和减发的项目、金额等事项,并依法保存。第十四条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月工资制的,企业应当每月按照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工资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实行年薪制的,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比例定期支付工资。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十五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有关工资支付的条款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企业对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参照本企业或者同类企业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一次性结清工资。第十六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视同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享受法定休假、婚丧假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依法享受产假、哺乳假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劳动者请事假的,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但不得扣减事假以外的工资。第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期间,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的规定,支付病伤假工资。企业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第十八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第十九条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提供劳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支付劳动工资。第二十条部队复员、退伍到企业的人员,其工资待遇由企业与其协商确定。企业的工伤人员、退役到企业的体育运动员,其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企业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劳动者被依法判处管制或者拘役适用缓刑、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期间,企业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第二十二条除下列情形外,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工资:(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企业代扣代缴的;(二)企业与劳动者书面约定从工资中扣减的;(三)其他依法可以扣减的情形。第二十三条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企业必须按照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因不可抗力原因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应当立即支付。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或者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日。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监督检查程序,依法查处企业工资支付的违法行为。第二十五条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和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劳动保障部门对克扣、无故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应当在传播媒体上予以公布,并将有关情况抄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信用情况的考核和监督。第二十六条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企业工资支付违法行为举报的制度,设立专门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为劳动者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劳动者发现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及因故拖欠工资而转移财物、关闭生产场所或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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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存档: 五月 2008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人体生理时钟表
00:00~01:00 浅眠期多梦而敏感,身体不适者易在此时痛醒。 01:00~02:00 排毒期此时肝脏为排除毒素而活动旺盛,应让身体进入睡眠状态,让肝脏得以完成代谢废物。 02:00~03:00 休眠期重症病人最易发病的时刻,常有患病者在此时死亡,熬夜最好勿超过这个时间。 09:00~11:00 精华期此时为注意力及记忆力最好,且工作与学习的最佳时段。 12:00~13:00 午休期最好静坐或闭目休息一下再进餐,正午不可饮酒,易醉又伤肝哦! 14:00~15:00 高峰期是分析力和创造力得以发挥淋漓的极致时段! 16:00~17:00 低潮期体力耗弱的阶段,最好补充水果来解馋,避免因饥饿而贪食致肥胖。 17:00~18:00 松散期此时血糖略增,嗅觉与味觉最敏感,不妨准备晚膳来提振精神。 19:00~20:00 暂憩期最好能在饭后30分钟去散个步或沐浴,放松一下,纾解一日的疲倦困顿。 20:00~22:00 夜修期此为晚上活动的巅峰时段,建议您善用此时进行商议,进修等需要思虑周密的活动。 23:00~24:00 夜眠期经过镇日忙碌,此时应该放松心情进入梦乡,千万别让身体过度负荷,那可得不偿失哦!
台风发生的规律及其特点
一是有季节性。台风(包括热带风暴)一般发生在夏秋之间,最早发生在五月初,最迟发生在十一月。二是台风中心登陆地点难准确预报。台风的风向时有变化,常出人预料,台风中心登陆地点往往与预报相左。三是台风具有旋转性。其登陆时的风向一般先北后南。四是损毁性严重。对不坚固的建筑物、架空的各种线路、树木、海上船只,海上网箱养鱼、海边农作物等破坏性很大。五是强台风发生常伴有大暴雨、大海潮、大海啸。六是强台风发生时,人力不可抗拒,易造成人员伤亡。
台风的移动
台风形成后要发生移动。移动路径基本上沿副热带高压外缘,自东向西移动。但受众多因素影响,移动路径又很复杂。以北太平洋西部地区台风移动路径为例,其路径分为三条:①西移路径。台风从菲律宾以东洋面一直向西移动,经过南海,在我国海南岛或越南一带登陆。②西北路径。台风从菲律宾以东洋面向西北方向移动,穿过琉球群岛,在我国江浙或浙闽一带登陆。③转向路径。台风从菲律宾以东洋面向西北方向移动,然后转向东北方向移去,路径呈抛物线状。
台风形成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广阔的高温洋面。台风的形成与发展要有巨大的能量,其能量主要来源于大量水汽凝结所释放的潜热。热带洋面上,海温高,蒸发强,通过湍流运动向大气输送大量热量和水汽,具有高温高湿不稳定条件,其大量内能是台风产生和发展的巨大能量来源。②合适的流场。适宜的环流条件能起动和诱导高温高湿的空气产生扰动,使气流辐合上升。③合适的地转偏向力。气流产生拢动后,必须有一定地转偏向力作用。若地转偏向力达不到一定数值时,向中心辐合的气流则会直达低压中心,使之填塞不能形成气旋性涡旋,台风无法形成。所以台风大多发生在南、北纬5°~20°之间。④风的垂直切变要小。在地转偏向力作用下,辐合上升气流发展为气旋性涡旋。气流上升,绝热冷却产生凝结,凝结释放的潜热使空气增暖。风的垂直切变小,使潜热不向外扩散,保持台风的暖心结构。暖心的反馈作用,使台风中心气压继续降纸,空气涡旋愈旋转愈强,最后发展为台风。
全球石油还能开采多少年
石油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能源。尽管最近有科学考察表明,这种能源在地球上依然在不断生成,例如在墨西哥湾、黑海等,但其生成的速度,不是以年计算,而是要用地质年代来计算,因此,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 全世界石油还能用多久?多年来,专家们对此有不同的结论。多数专家认为,石油时代至少将持续两三个世纪。持悲观态度的专家则认为:石油匮乏之势迫在眉睫,如果不努力开发替代能源,将会出现悲剧性后果。 尽管地层中的石油和天然气的蕴藏量不可能十分准确地估算出来,但据石油专家们的粗略估计:人类自1973年至1997年间向地球索取了大约5000亿—8000亿桶石油,占当时探明储量的85%。自那时以后,新发现的油田几乎使储量翻了一番。法国专家贾内西尼认为,“就目前已知的石油储量,这个数字约为1万亿桶,够人类消费36—40年(按目前的石油消费速度计算)”。除了这1万亿桶以外,有待发现的石油大约也有1万亿桶。这就是说,地下总共还有2万亿桶石油可供开采利用,可供人类消费近80年。 联合国国际能源局指出,目前已探明的石油储量开采到2020年不会有任何问题。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公司认为,就目前探明的储量来看,即使再开采70年也不会到达底线。随着新油田的发现和勘探及开采技术的提高,人类使用石油的时间可能还会延长。 吨与桶(小知识) 吨和桶均为国际上通用的计量单位。具体到石油而言,1吨约等于7桶,如果油质较轻(稀)则1吨约等于7.2桶或7.3桶。在国际石油市场上,油价通常以1桶多少美元来计算。
全球四次石油危机
第一次危机(1973年):1973年10月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为打击以色列及其支持者,石油输出国组织的阿拉伯成员国当年12月宣布收汇石油标价权,并将其击沉原油价格从每桶3.011美元提高到10.651美元,是油价猛然上涨了两倍多,从而触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最严重的全球经济危机。持续三年的石油危机对发达国家的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在这场危机中,美国的工业生产下降了14%,日本的工业生产下降了20%以上,所有的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增长都明显放慢。 第二次危机(1978年):1978年底,世界第二大石油出口国伊朗的政局发生剧烈变化,伊朗亲美的温和派国王巴列维下台,引发第二次石油危机。此时又爆发了两伊战争,全球石油产量受到影响,从每天580万桶骤降到100万桶以下。随着产量的剧减,油价在1979年开始暴涨,从每桶13美元猛增至1980年的34美元。这种状态持续了半年多,此次危机成为上世纪70年代末西方经济全面衰退的一个主要原因。 第三次危机(1990年):1990年8月初伊拉克攻占科威特以后,伊拉克遭受国际经济制裁,使得伊拉克的原油供应中断,国际油价因而急升至42美元的高点。美国、英国经济加速陷入衰退,全球GDP增长率在1991年跌破2%。国际能源机构启动了紧急计划,每天将250万桶的储备原油投放市场,以沙特阿拉伯为首的欧佩克也迅速增加产量,很快稳定了世界石油价格。 第四次危机:2005年至今,石油价格从每桶31美元冲高到135美元,高油价时代已经到来。 此外,2003年国际油价也曾暴涨过,原因是以色列与巴勒斯坦发生暴力冲突,中东局势紧张,造成油价暴涨。几次石油危机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
什么是欧佩克?
1960年9月10日,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委内瑞拉的代表在巴格达开会,决定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西方石油公司,维护石油收入。14日,五国宣告成立石油输出国组织,简称“欧佩克”。总部设在维也纳。
欧佩克目前成员除原来的5国外,又增加了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尼日利亚、卡塔尔、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印度尼西亚。它的宗旨是协调和统一各成员国的石油政策,并确定以最适宜的手段来维护它们各自和共同的利益。
1987年1月1日,欧佩克引入一揽子平均油价机制,将7种原油价格的平均价作为监督世界石油市场的根据。通过对当前形势和市场走向加以分析预测,明确经济增长速率和石油供求状况等多项基本因素,然后据此磋商在其石油政策中进行何种调整。例如,在以往数次大会中,欧佩克成员国曾分别确定提高或是减少该组织的总体石油产量,以维持石油价格的稳定,为消费国提供稳定的短期、中期乃至长期的石油供应。
新版《劳动合同书》下载
新版《劳动合同书》的下载地址:http://www.tzlss.gov.cn/editor/UploadFile/20071229101159221.doc
职工享受退休待遇的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2、缴费年限满15年(中人,缴费年限满10年)。